明式红木家具以“简”为特征,简约到“多一分则太多,少一分则太少”的妙境,形成了“精、巧、简、雅”的鲜明特色。
【简】即造型简练,线条流畅,不事张扬,却深得内敛之道,往往是寥寥线条和简洁造型,便形成了简约却不失稳重,疏朗且又空灵的静美;雅,即风格清丽脱俗,古典端庄。
【雅】这一审美追求体现在家具上,则为其增添了装饰朴素、色泽和纹理清新自然的文雅,绝无矫揉造作之弊。如,装饰图案多选松、竹、兰、梅等有浓郁文人情结的题材。
【精】即选材精良,制作精湛,多为硬度极高,木性稳定的名贵木材,采用榫卯结构,舍得精雕细琢下功夫。
【巧】即制作精巧,设计巧妙,制作时尽可能地考虑把材质优良、色彩美丽的部位用在家具表面或正面明显的位置,且重视与厅堂建筑相配套,家具本身的整体配置也主次井然,装饰环境、填补空间的作用很巧妙。